清閑置發(fā)〔2017〕1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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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合一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你司位于清遠市新城西10號區(qū),土地使用證為清市府國有(2016)第00368號,面積為7281.07平方米,約定的動工日期為2015年5月6日。經(jīng)核查,目前該宗地尚未開發(fā)建設。
上述宗地存在規(guī)定動工開發(fā)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fā)建設的情況,我局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清閑置發(fā)〔2015〕214號)、《閑置土地處置聽證權利告知書》(清閑置發(fā)〔2017〕101號)。根據(jù)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的規(guī)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原因,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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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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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人:潘楚賢,聯(lián)系電話:33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