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
治理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根據《清遠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督辦辦法》(清安〔2016〕17號)和《清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清安〔2018〕18號)精神以及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經市政府同意,市安委辦于2018年9月—2019年6月對我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開展了6期掛牌督辦,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掛牌督辦工作實施以來,截止2019年7月11日,掛牌督辦的6期68項重大安全隱患已完成整治50項,未到整治期限12項,申請延期整治6項。其中:清城區(qū)33項,完成25項,未到期5項,延期3項;清新區(qū)3項,完成3項;英德市9項,完成6項,未到期1項,延期2項;連州市5項,完成2項,未到期2項,延期1項;連南縣2項,完成1項,未到期1項;連山縣1項,完成1項;佛岡縣4項,完成2項,未到期2項;陽山縣10項,完成9項,未到期1項;高新區(qū)1項,完成1項。
從總的情況看,大多數縣(市、區(qū))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對掛牌督辦工作比較重視,公安、交通運輸、海事等部門能夠深入排查并按要求報送重大隱患,積極督促隱患問題整治;清城區(qū)、陽山縣等地能夠認真落實隱患整治主體責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開展隱患整治。通過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得到整治,有效防范和減少了事故的發(fā)生。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抓落實的持續(xù)性不夠
有的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把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當做階段性、臨時性任務,沒有與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管工作相結合持續(xù)性開展,發(fā)現問題不及時、情況報送不主動,存在一定松懈畏難情緒。如市消防支隊除在2018年、2019年提請市政府掛牌督辦9個、2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外,從未向市安委辦報送過需要掛牌督辦的重大消防隱患。
(二)抓整改力度不足
個別地方和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抓整改不認真、不深入,推動整改的辦法和措施不多,下狠勁不夠,導致隱患問題沒有按照時間節(jié)點完成整改;對超整改時限的隱患不及時申請延期,而要市安委辦反復督促。
(三)報送工作不嚴格
個別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滿足于簡單的完成任務,報送的隱患情況登記表內容空洞,存在錯項漏項或不合邏輯的信息,如市工信局報送的登記表不填寫整改時限,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將已經完成整改的隱患也上報等。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時限報送隱患情況登記表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yè)監(jiān)管責任,重點掌握和推進已列入掛牌督辦的隱患治理工作,持續(xù)完善排查、治理、監(jiān)管工作,嚴格按照《清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于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向市安委辦報送清遠市重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情況登記表。
(二)明確跟蹤督辦聯系人員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管的溝通銜接、跟蹤問效和工作連續(xù)性,各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要進一步明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跟蹤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如有崗位調整或人員變動,需及時在報送的清遠市重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情況登記表內體現,形成重大隱患治理時時有人管、層層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持續(xù)強化工作落實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已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凡工作不力的將不定期進行通報并實施問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清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立足查大隱患、防大事故,毫不松懈地抓好隱患治理工作,持續(xù)推進“7+2”重點行業(yè)領域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力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wěn)定好轉。
清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