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機構以提供“解債服務”為名,通過收取咨詢費、服務費、保證金等方式吸收資金,存在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風險隱患,嚴重損害債權人、債務人財產權益?,F(xiàn)將有關風險警示如下:
一、打著“債事咨詢”“化解債務”旗號。所謂債事服務機構宣稱在債權人、債務人之間搭建服務平臺,承諾收取咨詢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通過以物抵債、現(xiàn)金分期等方式實現(xiàn)債權、代償債務。此類機構并不審查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債措施,本質上是以解債之名行集資之實。
二、承諾高額回報。宣揚低風險、高收益,謊稱繳納解債金額30%—60%的費用后,即可獲得全額甚至明顯高于債權的現(xiàn)金或實物回報。此類機構并無實質經(jīng)營活動和收益,所謂抵債物品價格虛高,完全靠拆東墻補西墻維系,資金運轉不可持續(xù)。
三、大肆宣傳造勢。此類機構以“具有央企、國企背景”“提供等額資產保障”為噱頭,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虛假宣傳。有的還設置層級獎勵制度,誘使公眾投資加盟并發(fā)展人員加入,甚至設立仿冒銀行的經(jīng)營網(wǎng)點誤導公眾,快速擴張吸收資金規(guī)模。
此類機構運作模式違背市場基本規(guī)律,資金鏈極易斷裂,一旦出險參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請廣大公眾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務必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債權債務糾紛,防止上當受騙。如發(fā)現(xiàn)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