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
來文《關于申請審批清遠港清遠港區(qū)清遠旅游客運碼頭建設項目護岸補救工程設計方案的函》(清代建函〔2023〕719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jù)《廣東省水利廳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書》(粵水許決字〔2022〕138號)和《廣東省主要河道管理范圍內(nèi)建設項目涉及堤防岸坡影響防治與補救工程設計報告編制大綱(試行)》等有關文件要求。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局上報的設計報告,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對清遠港清遠港區(qū)清遠旅游客運碼頭建設項目處及其下游100m范圍內(nèi)的岸坡及堤防進行防護,并且對該河段沖淤及岸坡位移和沉降等進行監(jiān)測:主體工程護岸(K0+100-K0+270)范圍原狀邊坡鋪設混合植物纖維生態(tài)防沖毯;主體工程護岸(K0+270-K0+370)范圍原狀邊坡鋪設混合植物纖維生態(tài)防沖毯,并采用拋石護腳,坡比為1:1.5;主體工程護岸(K0+370-K0+870)范圍現(xiàn)狀岸坡坡腳開挖換填塊石加固。主體工程下游100m(K0+870-K0+970)采用拋石護腳,坡比1:1。監(jiān)測設計使用GNSS自動化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
二、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完善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應急預案,保證汛期防汛搶險安全。應及時清除施工遺留的雜物、垃圾,工程在施工期和運行期,所有設施、設備不得擺放在工程管理范圍內(nèi),不得影響工程安全和防洪搶險,保證防汛通道暢通。
該工程防治與補救措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期完成,相關費用由你局承擔。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遠市水利局、清城區(qū)水利局參加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啟用,竣工資料報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
三、按照有關工作要求,你局應當定期向省水利廳、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遠市水利局、清城區(qū)水利局通報工程建設的實施情況,接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四、其他同意清城區(qū)水利局的意見。
清遠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