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立法法》、《清遠市人民政府規(guī)章制定辦法》以及我市地方性法規(guī)制定計劃工作安排,我局負責《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審查工作。為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條例》立法質(zhì)量,現(xiàn)將《條例》征求意見稿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公示時間: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14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對該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或建議。提出意見或建議的,請以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并請留下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以便作進一步聯(lián)系(單位提出時加蓋該單位公章,公民提出時由本人簽名)。
市司法局通信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連江路66號4樓405室,郵政編碼:511518;聯(lián)系人:陳欣,電話:0763-3788011;傳真:0763-3369690;電子郵箱:qysflfk@126.com。
特此公告。
清遠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3日
《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條例(送審稿)》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反饋情況說明
《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條例(送審稿) 》(征求意見稿)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在清遠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及清遠市司法局網(wǎng)頁頻道上進行民意征集,在意見征集期間,共收到公眾意見2條,我局經(jīng)研究后決定不予采納,且已與兩位熱心市民聯(lián)系并做好解釋反饋工作。
特此說明。
清遠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