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電動摩托券商戶: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清遠市2022年促進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清府辦〔2022〕13號,我市于2022年5月1日至6月12日開展了2022年清遠市“樂購清遠”惠民消費券活動,現(xiàn)今部分參與電動摩托車券的商戶,還未提交電動摩托車券核銷資料。請有關商戶按照《2022年清遠市“樂購清遠”惠民消費券電動摩托券實施細則》有關要求,于9月30日前將相關核銷材料交至向公安車管部門,過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申領資格。
特此通告。
清遠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清遠市商務局 清遠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