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鄉(xiāng)村小規(guī)模學校和鄉(xiāng)鎮(zhèn)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8〕2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統(tǒng)籌推進縣域內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粵府〔2017〕48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7〕212號)精神,為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校學生、教師的學習和生活條件,保障農村學生身心健康,現(xiàn)就我市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全力實施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整體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不合理、辦學效益低、教育質量不高以及寄宿制學校生活配套設備設施標準過低、管理和保障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優(yōu)化農村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縮小教育區(qū)域差距、城鄉(xiāng)差距、校際差距,推動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fā)展。
二、目標任務
(一)合理設置農村寄宿制學校。各縣(市、區(qū))要因地制宜,科學設置農村寄宿制學校布點。在人口相對集中、具有一定輻射功能、家長需求強烈、交通較為便利的鎮(zhèn)、村辦好或增設寄宿制學校。寄宿制學校設置的床位數(shù)量應充分考慮周邊小規(guī)模學校學生寄宿需求,基本設施條件配備應充分考慮低年級學生年齡特點,以解決家長后顧之憂,逐步吸引周邊小規(guī)模學校的學生到寄宿制學校就讀,使之能夠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
(二)完成農村寄宿制學校標準化改造。從2018-2020年,用三年時間,完成全市所有農村寄宿制學?;旧顥l件的標準化建設。各縣(市、區(qū))對照《清遠市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配備和管理標準(試行)》,對現(xiàn)有農村寄宿制學校進行全面摸查,分年度實施建設,配齊配足適合學生年齡特點、滿足學生基本生活需求的設備設施,如有小學低齡段學生住宿的,應配有脫水功能的洗衣機,有條件的地區(qū)應為學生統(tǒng)一配備適合的寢具等。以2017-2018學年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數(shù)量為基數(shù),2018年改造完成的學校數(shù)量不少于30%,2019年改造完成的學校數(shù)不少于80%,2020年全部學校改造完成。2018年后新增的農村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應不低于《清遠市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配備和管理標準(試行)》要求。
(三)配齊配強農村寄宿制學校教職工。為農村寄宿制學校選配事業(yè)心強、政策和業(yè)務素質過硬的校長和充足的具有強烈責任心的教師。在縣域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量不變的基礎上,根據(jù)教學、管理實際需要,通過統(tǒng)籌編制資源、加大調劑力度等方式對寄宿制學校適當增加編制,為寄宿制學校配齊配足各學科專業(yè)教師,確保按規(guī)定開齊課程、開足課時。鼓勵寄宿制學校教師尤其是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專業(yè)教師通過“走教”和“巡回走教”方式,對周邊小規(guī)模學校提供課程服務,確保小規(guī)模學校開足開齊課程,輻射帶動小規(guī)模學校質量提升。
按《清遠市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配備和管理標準(試行)》要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調整富余教師崗位、利用家長或社會志愿服務等多種方式為農村寄宿制學校配齊生活教師(可兼宿舍衛(wèi)生管理人員)、衛(wèi)生保健人員、保安人員、炊事員、校車駕駛員等后勤服務人員。
(四)強化農村寄宿制學校日常管理。農村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責任制、生活管理制度和衛(wèi)生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飲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種突發(fā)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有定期演練制度,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有教師負責疏導、保護和管理學生。公安、消防、衛(wèi)生、綜治、食品安全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寄宿制學校安全、衛(wèi)生等工作的檢查、管理和指導,加大學校周邊環(huán)境整治力度,定期開展學校周邊及校園安全、衛(wèi)生大排查。建立完善寄宿制學校校級領導住校輪值帶班和教職工值班制度,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茖W安排學生作息時間,開放學校圖書館、閱覽室、體育場館、音樂室、美術室等場室及器材,為住校學生提供充足的課后活動場所和設施,豐富學生文化生活。建立留守兒童工作臺賬,設置網絡視頻聯(lián)絡室,搭建親情溝通平臺,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親情溝通機制。
(五)保障寄宿學生就學安全。各縣(市、區(qū))要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加大政府投入,保障人防、技防和物防工作到位,切實解決農村寄宿學生飲食、住宿和上放學交通服務安全問題。
1.衛(wèi)生及飲食安全。農村寄宿制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學校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主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鼓勵農村寄宿制學校食堂由校方自主經營、自行管理,如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進行分包或轉包。學校食堂要全部實施“明廚亮灶”工程、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食藥監(jiān)和教育行政部門大力推動學校食堂日常監(jiān)督檢查結果公示制度,引導并督促農村寄宿制學校食堂改造升級和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力爭2020年底前實現(xiàn)全市農村寄宿制學校食堂量化分級全部達到B級標準以上,完成“滅C行動”工作任務,其中A級比例不低于20%。建立健全各類工作制度、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學習或演練。建立學校、家長委員會和學生為主體的膳食管理委員會進行日常監(jiān)督。同時,學校必須為學生提供充足、安全衛(wèi)生的飲用水,并按《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工作。
2.校舍及住宿安全。校舍及學生宿舍消防行政許可手續(xù)齊全,消防設施設備可正常使用,建立和落實定期檢查制度。學生宿舍應有專人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有宿舍安全責任人,并簽訂安全責任狀。宿舍值班記錄和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整改記錄完整。實行校級領導輪值制度,其中學校正校長和其他校級領導每周住校值班不少于1次(天)??h級教育部門要將校舍和住宿安全納入學校常規(guī)檢查和安全工作檢查重要內容,相關檢查、整改記錄完整。
3.交通安全。各縣(市、區(qū))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為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上放學提供校車服務。通過在特定時間段增設農村客運專線及站點、增加班車班次、縮短發(fā)車間隔等方式,及時滿足學生乘車需求。在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應當采取措施為學生提供校車服務。鼓勵結合實際整合資源,多渠道并舉,創(chuàng)新校車服務模式。鼓勵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yōu)惠、吸收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吸引和鼓勵專業(yè)客運公司參與校車運營,切實保障校車規(guī)范運營和學生交通安全。公安、交通等部門要加大力度打擊違法接送學生車輛,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實施主體,落實政府責任。根據(jù)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是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的主體。各地要認真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鄉(xiāng)村小規(guī)模學校和鄉(xiāng)鎮(zhèn)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8〕2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統(tǒng)籌推進縣域內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粵府〔2017〕48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7〕212號)等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的目的和意義,將寄宿制學校建設與縣域內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fā)展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改善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學習、交通條件,增強寄宿制學校吸引力,充分發(fā)揮其應有的功能和效益。發(fā)改部門要在編制重大項目計劃時優(yōu)先支持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項目。財政和教育部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經費保障機制。機構編制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統(tǒng)籌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城鄉(xiāng)規(guī)劃部門要根據(jù)城鄉(xiāng)規(guī)劃相關法律法規(guī),做好學校布點規(guī)劃。住建部門要做好學校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食藥監(jiān)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寄宿制學校食堂建設的指導和監(jiān)管。
(二)科學進行布局,合理制定規(guī)劃。各縣(市、區(qū))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根據(jù)城鄉(xiāng)規(guī)劃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統(tǒng)籌考慮學齡人口變動趨勢、現(xiàn)有農村教育資源狀況、交通條件、中小學校服務半徑、建設標準和教學保障能力等因素,科學預測區(qū)域內未來3至10年農村義務教育學齡人口時間空間變化情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鄉(xiāng)鎮(zhèn)初中學校、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村小學和教學點的數(shù)量以及寄宿制學校和非寄宿制學校的設置。以擴容挖潛為主,盤活存量,嚴格對照建設標準,認真梳理出缺什么、缺多少、補什么、補多少,先以現(xiàn)有農村寄宿制學校為基礎實施改造、達標建設,后以擴建、新建為輔,增加寄宿學位供給總量。結合農村中小學建設、“全面改薄”、教育現(xiàn)代化等工程,整體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避免重復投資和浪費。各縣(市、區(qū))根據(jù)推進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編制推進2018-2020年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專項規(guī)劃(以下簡稱專項規(guī)劃),規(guī)劃要具體到鎮(zhèn),做到每鎮(zhèn)有規(guī)劃,逐校定方案,全面規(guī)劃寄宿制學校住宿條件、人員配備、管理水平改善和提升。專項規(guī)劃要確定總目標和年度建設項目任務、時間進度安排、建設臺賬管理。各縣(市、區(qū))制定的推進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專項規(guī)劃經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審定后于2018年6月底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三)加大財政投入,合理使用資金。標準化建設是一項滿足教學基本需求,全面改善教育條件的系統(tǒng)工程,涉及項目多,工程量大,各地要在統(tǒng)籌規(guī)劃的基礎上,將寄宿制學校建設工作列入年度計劃,加大資金投入,合理安排項目和項目配套資金,尤其是要按照資源配置均等化的要求,加大對薄弱地區(qū)、薄弱學校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的傾斜力度,省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現(xiàn)有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的補充和完善。在教學裝備配備上,要尤其重視音體美器材的配備??h(市、區(qū))教育、財政部門要做好下達資金的安排方案及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明確績效目標,制定項目清單,及時將各級下達的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各地教育部門要按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將資金的安排方案、績效目標、項目計劃開工和完成時間等在主要媒體或部門網站上予以公示,并報市教育局備案。根據(jù)省工作要求及時進行項目資金使用審計和績效評估,審計結果以適當方式予以公示。對于因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項目專項資金、違規(guī)亂收費或減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響目標實現(xiàn)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規(guī)范操作流程,強化過程管理。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中的生活設施設備、圖書、教學儀器設備和音體美器材等,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采購。要加強驗收工作,嚴防中標單位在產品生產和供應上出現(xiàn)偷工減料和換貨,保證采購物品的質量。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實行以縣(市、區(qū))為主的統(tǒng)一管理模式。工程項目實行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jiān)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實保證工程質量。在設計、施工、監(jiān)理、管理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建立質量終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所有建設項目設立永久性標志牌,內容應包括時任領導和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法人代表等。建設過程中所有過程性資料要妥善保存,規(guī)范整理,以備審計或績效評估。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機制。一是建立信息報送制度??h(市、區(qū))教育部門要做好項目實施的過程管理,建立工作臺帳、基本資料和基礎數(shù)據(jù)。工作進度及相關數(shù)據(jù)實行雙月報制度,逢雙數(shù)月28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二是信息通報制度。市教育局每兩月把各地實施進展情況通報各縣(市、區(qū))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三是聯(lián)系點督查制度。市教育局依照聯(lián)系點分工的安排由負責聯(lián)系點領導牽頭組成工作小組,開展經常性調研檢查和指導,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及時發(fā)現(xiàn)解決問題。
(二)加強檢查指導。重點對配套資金落實、項目規(guī)劃落實和項目建設質量進行檢查。設備類項目重點檢查生活設備設施、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的質量、安裝配送和管理使用情況;校舍改造類項目重點檢查項目設計、施工質量和管理使用情況。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縣(市、區(qū))專項集中檢查每學年不少于兩次。市教育局將根據(jù)各地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抽查驗收,抽查面不少于20%,檢查結果在全市通報。對于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及時反饋;對于突出的問題,采取發(fā)督辦單、派員現(xiàn)場督辦、領導約談等形式進行督辦。
(三)建立驗收制度。市教育局制定驗收辦法和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對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進行驗收??h(市、區(qū))教育部門對年度建設學校進行檢查驗收,市教育局采用抽查方式對縣(區(qū))標準化建設情況進行復查。
附件:清遠市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配備和管理標準(試行)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清遠市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配備和管理標準(試行)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定要點 |
1.學生宿舍 |
1.1建筑及布局 |
新建的學生宿舍小學生均建筑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5.5平方米;已建成的學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 |
學生宿舍選址應防止噪聲和各種污染源的影響。宜選擇有日照條件,且采光、通風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宿舍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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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的建筑裝修應使用安全無毒無害的材料,室內裝修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防止由建筑裝修材料造成的生物性、化學性、放射性等室內環(huán)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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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材料水磨石、地板磚或以上標準;廁所、洗浴間墻面貼瓷磚,高度上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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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用房應包含居室、管理室、洗浴間、廁所、貯藏室及清潔用具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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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居室凈高不宜過低,原則上在采用單層床時,不應低于3米;在采用雙層床時,不應低于3.1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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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基本設施 |
學生宿舍每間住宿學生以不超過10人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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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應保證一人一床,床鋪應牢固結實;床鋪面積原則上小學生和中學生使用的床面長度分別不小于1.8米和2米,寬度不小于0.9米;雙層床的上床應設置防跌落板(或桿),防跌落板(或桿)的高度不宜低于0.25米,長度不宜低于床體長度的2/3;小學生使用雙層床的上床距離地面高度不宜高于1.6米;雙層床應安裝有安全可靠的小梯子和抓(扶)手,床鋪上方應有一定的活動空間,原則上床上空間高度不小于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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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寄宿學生統(tǒng)一配給被褥、床墊、涼席、蚊帳等寢具或按季節(jié)向家長發(fā)出寢具配備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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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應配備學生儲物柜,每人儲物柜宜為0.3-0.45立方米,儲物柜的寬度和深度不宜小于0.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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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應設置充足、安全、環(huán)保、節(jié)能的人工照明設施,宿舍居室的光管分布合理,數(shù)量應不少于2支,功率不低于4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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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 |
1.2基本設施 |
未安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居室內,須配有公用電扇滿足學生納涼需求,數(shù)量不少于2臺。 |
應按消防要求每層樓配備消火栓和滅火器,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備安全、可用;樓道和樓梯轉角處應安裝應急照明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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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飯?zhí)?、教學樓、實驗樓、運動場等學校學校重點部位安裝監(jiān)控,實現(xiàn)公共區(qū)域監(jiān)控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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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的盥洗室應配有適合學生年齡特點且滿足學生使用的洗手盆或盥洗槽水龍頭,配置數(shù)量宜按每10人至少設置2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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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長寬適宜的洗衣臺,洗衣臺應設有擋水邊緣;小學應配備具有脫水功能的洗衣機,條件具備的初中可配備脫水機;學生宿舍應設有充足的衣物晾曬空間和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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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廁所原則上每間宿舍設置兩個廁位(廁所可和洗浴間合用),廁位之間應設隔斷。宿舍廁所內應設洗手水龍頭、地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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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熱水供應到宿舍,熱水供應量不少于每人每天20升,水溫不低于45攝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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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宿舍管理 |
學生宿舍應有專人管理,24小時有人安全值班;每幢宿舍樓管理人員應不少于2人,工作人員掛牌上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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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宿舍管理制度。有宿舍安全責任人,并簽訂安全責任狀。宿舍值班記錄和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整改記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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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來訪人員必須進行登記,不準異性人員擅自進入學生宿舍;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無晚歸、不歸現(xiàn)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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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建立以行政人員、教師、宿舍管理員組成的值班制度,其中學校正校長和其他校級領導每周住校值班不少于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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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有與學校文化相一致的宿舍環(huán)境設置,有特色化、個性化的宿舍文化氛圍,如宿舍口號、寄語等;門口應設置宿舍信息公示牌,公示住宿人員姓名、床號,值日安排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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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食堂 |
2.1建筑及布局 |
按住宿生70%計人數(shù),食堂人均面積≥1.0㎡;食堂總面積中餐廳與廚房比例為7:3。 |
食堂不應與教學用房合并設置,宜設在教學用房和宿舍區(qū)的下風向、校內獨立廁所的上風向。廚房的噪聲及排放的油煙、氣味不得影響教學環(huán)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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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一般應包括工作人員更衣間、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預進間、配餐間、就餐場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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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食堂 |
2.2設施設備 |
食堂配有充足用火用電及易爆化學物等滅火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暢通,內外消防設施齊全完好(包括建筑物),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
售餐應使用電腦收銀系統(tǒng),杜絕現(xiàn)金直接交易,窗口機數(shù)量按1:80-100人/機的比例安裝;餐廳配置一定檔次餐桌椅,就餐座位數(shù)不少于進餐人數(shù)的三分之一;整潔清新,照明充足,無油煙和蒸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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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應使用不銹鋼材質的爐灶、蒸飯柜,運菜車,抽排系統(tǒng),貨架及工作臺,且標明功能;生熟、半成品冷庫(柜)獨立設置;配餐間應配有保溫功能的售菜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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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更衣室、女更衣室應配置員工衣柜、衣架、鞋架等,且擺放有序,衛(wèi)生整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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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主、副食庫房(或區(qū)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雜物庫獨立設置);貨架(柜)、儲缸(桶)齊全;食物做到分類離地、離墻、加蓋存放(大米要離地離墻30公分以上),并有標簽標識;通風、防潮、防盜、防鼠、防塵、防蠅、防投毒設施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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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食堂管理 |
寄宿制學校食堂原則上應由學校自營,實行全員聘任制或勞動合同制,簽定符合《勞動法》相關要求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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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要持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級達到B級及以上,并按“明廚亮灶”建設要求,建成視頻監(jiān)控式“明廚亮灶”或包含視頻監(jiān)控式的組合式“明廚亮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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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管理制度,學校有專職(或兼職)負責食品衛(wèi)生管理的工作人員定期檢查(設定期檢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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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人事用工、業(yè)務培訓、優(yōu)質服務、崗位職責、工作守則、成本核算、監(jiān)控檢查、考核獎懲、民主管理、食品衛(wèi)生、安全生產等制度;財務、物流(包括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倉庫物資)實行電算化管理;管理制度匯編成冊,相關制度在食堂掛墻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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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管理員、采購員、會計、出納,從業(yè)人員具備相應技能及專業(yè)證書;炊事人員持健康證上崗;建立食堂安全衛(wèi)生應急預案,每年對炊管人員進行飲食衛(wèi)生、烹調水平、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有1/3員工取得公安消防部門頒發(fā)的培訓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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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健全監(jiān)管機構,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大宗食品實行公開招標,定點采購;糧油、副食品等主要食品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食品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等資質、供貨商(廠)名稱和產地,并與供應商簽的合同(協(xié)議)應包含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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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學校和管理層和學生為主體的膳食管理委員會;設立意見箱,定期實行對外辦公制度,征求學生意見、建議;并協(xié)助飲食管理部門及時處理和解決師生員工提出的問題;出售食品必須明碼標價;現(xiàn)場學生民意測評,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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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食堂 |
2.3食堂管理 |
學生公共餐具原則上采取高溫消毒,消毒方法:一沖、二洗、三刷、四消;食堂內劃分衛(wèi)生區(qū),責任到人;每餐后清掃,每周進行大清掃,保持食堂內外環(huán)境整潔;員工上崗統(tǒng)一著裝,衣帽整潔;售賣食品時戴口罩、胸卡(工號牌),售賣熟食戴一次性手套; |
供膳方式體現(xiàn)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則;服務熱情、文明用語,和藹待人,程序規(guī)范;,食堂應張貼或懸掛弘揚校園飲食文化的標語和警句,做到環(huán)境幽雅、美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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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生活設施 |
3.1飲水設施 |
使用煤、電、燃油、燃氣等各種能源的開水鍋爐每學期使用前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有效的排污、清洗和消毒。儲存開水的容器應每天清洗1次,加蓋密封上鎖。飲水機(桶裝水)或其他類型直接提供飲水的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有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
飲水點設置密度應考慮服務半徑和學生人數(shù),宜設在教室內或教學樓的公共區(qū)域;教學樓內應在每層設飲水處,按每40人-45人設置一個飲水水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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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水量應滿足學生每日在校的生活需要,原則上每人每天每人每天飲水供應量不少于2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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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洗手設施 |
學校的公共區(qū)域應設置方便學生洗手的水龍頭,原則上每個水龍頭服務學生人數(shù)不超過50人;學校應建立飲用水設施管理制度和維護檔案,對飲用水設施的清洗、消毒、耗材更換等維護工作有詳細的計劃和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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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廁所 |
廁所建設應布局合理、適用、衛(wèi)生、安全,防止污染水源、校園及周圍環(huán)境;獨立式廁所的位置應選擇在校園內,地勢較高,地基排水通暢,不易被雨水淹沒,學生容易到達之處,盡可能在當?shù)刂鲗эL向的下風向;應距離自備水源、食堂25米以上,貯糞池要遠離供水系統(tǒng),避開教室和活動場所;獨立式廁所距離學生宿舍和教室的距離宜在200米以內,以保證學生如廁安全和方便;教師廁所和學生廁所應分開設置;廁所室內地坪標高應高于室外地坪0.15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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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屋內凈高獨立式廁所?≥3.0米,附建式廁所可按建筑物室內凈高設置;蹲位數(shù)量女生每13人設一個蹲位,男生每30人設一個蹲位,每20人設一個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學校在新建、改建、擴建廁所時應考慮到殘疾學生的如廁需要,提供無障礙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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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的前室或廁內應設置供學生使用的洗手設施;水沖式廁所的給、排水設施必須齊全,非連續(xù)性供水的廁所內應備有貯水設施;同時應配有紙簍和清潔工具,能夠維護廁內衛(wèi)生;廁所應安裝防鼠和防蚊蠅設施,防止蚊蠅在廁內的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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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生活設施 |
3.4垃圾收集 (存放)設施 |
每個教室內應安放1-2個廢紙(物)簍;每個宿舍應安放1-2個廢紙(物)簍;校園內道路兩側和操場周邊等室外環(huán)境中應每隔300米設置1個垃圾箱(桶),垃圾箱(桶)應有蓋。有條件的學校應設置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對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進行分類收集。 |
垃圾存放站(池)應設置在校園當?shù)刂鲗эL向的下風向處,距離食堂、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貯水池、教室、宿舍等的距離不低于25米;有條件的學校應使用密封式的垃圾存放設施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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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生活設施管理 |
使用煤、電、燃油、燃氣等各種能源的開水鍋爐每學期使用前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有效的排污、清洗和消毒。儲存開水的容器應每天清洗1次,加蓋密封上鎖。飲水機(桶裝水)或其他類型直接提供飲水的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有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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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應有環(huán)境保護措施和保潔制度,有專人維護、管理,保證廁內清潔衛(wèi)生,地面無積水、無垃圾、無蠅蛆,便器內無糞跡、尿垢、雜物等;廁所后貯糞池的糞便應及時清除,前貯糞池(三格化糞池的一、二池)應定期清掏,糞皮和糞渣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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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桶、簍)內的垃圾每天至少清運一次,垃圾清運后應及時對垃圾箱(桶、簍)進行清潔;垃圾存放站(池)的垃圾應每周至少清運一次,夏季每周至少清運兩次,垃圾清運后應及時對垃圾存放設備用生石灰或其他消毒劑進行消毒;校園內垃圾清運車輛應密封,防止垃圾散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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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寄宿制 學校管理 |
4.1管理制度 |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wèi)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jù)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lián)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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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人員配備 |
配足配齊生活指導老師、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心理健康老師和安全保衛(wèi)員。按小學1-3年級每50名學生、4-6年級和初中每100名學生配備1名生活教師(兼宿舍衛(wèi)生管理人員);每600名學生以下的寄宿制學校須配備1名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600名以上寄宿制學校須增配1名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應持有衛(wèi)生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每間寄宿制學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師,設分校區(qū)的學校,每個獨立校區(qū)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師,暫無專職心理教師的學校應配備獲B級以上培訓證書的兼職心理教師;500名學生以下學校需配備3名安全保衛(wèi)員,每增加200名學生,需增配1名安全保衛(wèi)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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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寄宿制 學校管理 |
4.3關愛兒童 |
建立留守兒童臺賬,建立與家長定期與非定期溝通平臺,設立網絡視頻聯(lián)絡室,完善家校聯(lián)絡機制。 |
4.4課后服務 |
合理提供寄宿生課后服務,豐富課后文娛體育生活,開放圖書館,運動場館、鄉(xiāng)村少年宮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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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校車服務 |
政府通過加大投入,大力發(fā)展鎮(zhèn)村公交、專用校車服務等方式,切實解決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源分散地學生上下學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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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學校應注重住宿文化建設,塑造住宿生心理健康。建立包括培養(yǎng)學生健康體魄、營造和諧居住環(huán)境、建立正確疏導和科學診治等環(huán)節(jié)住宿文化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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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將住宿文化納入學校文化建設體系,住宿文化和學校治校理念相得益彰。住宿文化結晶易于物化,廣泛應用于學生生活、運動等領域,有利于住宿生良好生活習慣、集體意識和獨立生活能力的養(yǎng)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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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開展住宿生的文體活動,培養(yǎng)學生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的良好風氣,構建和諧民主的人際關系。 |
備注:具體驗收辦法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