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廣東省首部文明法規(guī)——《廣東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出臺。作為全國經(jīng)濟大省,廣東以立法形式推進文明工作,充分彰顯了“物質和精神,兩手都要硬”的決心。
兩手都要硬
在文明立法方面,廣東早有探索。
2013年,深圳出臺了《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效促進了市民的文明素養(yǎng)和社會文明程度提升,開創(chuàng)了國內文明行為立法的先河。
近年來,全國近百個城市相繼完成文明行為立法,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河南、廣西、海南、重慶、貴州、甘肅10個省和直轄市也完成了省級文明行為立法,廣東省已有廣州、深圳、珠海、汕頭、韶關、江門、肇慶、清遠8個地市完成了市級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另有12個地市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已進入立法程序。
如此多的省市加入文明立法“群聊”,并用實踐證明:以法律形式來推進文明行為,這個方式可行。
廣東省作為經(jīng)濟發(fā)展的“尖子生”,在省級文明立法方面自然不能落后。物質和精神,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因此更要不斷探索,創(chuàng)出新的經(jīng)驗。
破解堵點痛點
開展文明立法,也跟廣東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情況息息相關。
廣東常住人口有1.26億,人口眾多,社會結構復雜多元,社會治理涉及面廣、難度大。
在媒體此前的街訪中,有廣東市民抱怨:生活中常見的一些不文明行為,比如非機動車逆行、亂穿馬路,隨意停車,在公共場所給電動車充電,遛狗不牽狗繩等等,給生活添了不少堵,甚至造成安全隱患。
社會文明氛圍還不夠濃、社會成員整體文明素質還不夠高,就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來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促進和引導道德規(guī)范的養(yǎng)成和實施。
閱政觀發(fā)現(xiàn),廣東此次文明立法有很強的針對性,瞄準了社會反映強烈、具有普遍性的突出問題,明確了文明行為的基本規(guī)范。
例如“在公共場所不得大聲喧嘩,控制手機及其他電子產(chǎn)品外放音量”“駕駛機動車行經(jīng)積水路段減速慢行”“不在公共區(qū)域停放電動車或為其充電”等,都是社會民生密切關注的痛點。
落實是關鍵
當然,條例出臺后效果如何,關鍵在于落實的情況。
各種軟硬件設施保障不到位,會讓文明社會成“空中樓閣”,無所依傍。比如交通標志標線、非機動車道、停車泊位缺失,即使“老司機”想做個文明人,也無所適從。
立法機關向閱政觀透露,此次立法既不局限于當下文明水平、只做簡單的歸納,也不脫離社會實際盲目攀高,盡量讓措施務實管用。
因此,提出問題后,條例還給出了方案。比如“老司機”的難題,條例就明確要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公共設施、公共場所、公共服務等保障。
給“文明人”一朵小紅花,則能體現(xiàn)社會的價值導向。條例規(guī)定政府建立文明行為記錄和激勵機制,及時給予“文明人”激勵。同時,對違規(guī)實施不文明行為的法律責任,拒不改正或者多次違反的,依法從重處罰。
提升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人人受益,還需要人人參與。有醫(yī)療行業(yè)人士認為,條例用法律的形式,將疫情防控中形成的文明好經(jīng)驗、好做法固定下來,延續(xù)下去,能更好地提升大家的文明素養(yǎng)和自我保護能力,對疫情防控大有裨益。
在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徐嵩看來,這樣一部“牽頭抓總”的法律,將分散的力量和資源統(tǒng)籌整合了起來,形成了合力。
而在執(zhí)行中,要根據(jù)不同時期情況,及時調整重點,讓文明風尚能真正落地生根。
條例詳情請看
來源:廣東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