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道路運輸企業(yè)誠信評價的管理辦法》(粵交〔2022〕4號)規(guī)定,我局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進行了2022年度誠信評價,現將初評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10天,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初評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清遠市交通運輸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復核或實名舉報。
聯系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13號清遠市交通運輸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63-3378060
附件:2022年度清遠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誠信評價結果匯總表.xls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