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5年总收入合计690.57万元;支出总计690.57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专项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房改工作专项经费、全市房改档案专项经费、各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补助经费等。
三、关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5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不变。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不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与2014 年预算相比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不变。
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与2014 年预算相比不变。
四、关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费、公积金业务调研及稽查工作经费、法律顾问费、业务资料印刷费、业务培训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维护费、房改业务信息系统维护费、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