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规范市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根据《清远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清远市财政局于2018年8月9日对2018-2019年的社会保险基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的存放银行通过竞争性方式进行选择,现将竞争性选择结果予以公示。
档次 |
数量 |
银行名称 |
第一档 |
3家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第二档 |
4家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第三档 |
5家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第四档 |
不限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争性选择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清远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