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為補充工作人員,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擬于近期招考行政輔助類聘員4名,依據《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職位
招聘人數:4名;職位:行政輔助類聘員;職位代碼:20160001001。
二、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及本科人員。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6年7月1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報考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6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1日期間出生)。
(三)全日制大專學歷或本科學歷,不限學位,不限專業(yè)。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不得應聘。
四、薪酬待遇
清遠市人民檢察院聘員不列入單位編制序列,不擔任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和執(zhí)法權,不涉及國家機密。聘員實行年薪制,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安排。聘員年薪標準參照清府辦[2012]60號文確定。
五、報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