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關于命名2023年度清遠市園林式居住區(qū)(單位)的通報
為提高我市居住區(qū)(單位)綠化建設管理水平,我局根據《清遠市園林式居住區(qū)(單位)標準及申報評審管理辦法》,組織開展了2023年“清遠市園林式居住區(qū)(單位)”評選活動。通過對申報“清遠市園林式居住區(qū)(單位)”的居住區(qū)(單位)的申報材料審查、實地考查和綜合評議等,決定命名凱旋門等75個居住區(qū)和清城區(qū)飛來湖小學等46個單位為“清遠市園林式居住區(qū)(單位)”。
希望獲得命名的園林式居住區(qū)(單位),堅持以習近平生態(tài)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總結創(chuàng)建工作經驗,進一步提升、完善居住區(qū)(單位)綠地的生態(tài)效益和服務功能,加強宣傳,激發(fā)居民的綠化意識以及愛綠護綠行動自覺,切實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附件:2023年“清遠市園林式居住區(qū)(單位)”名單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2023年8月28日